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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环保局职能介绍

2012-08-24 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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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环保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我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管理全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规划;按照规定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许可;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许可制度;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十一)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环保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管理科

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县环保局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行政许可;负责市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预审;对全县造纸、酿酒等建设项目出具申报登记预审意见;为申请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煤炭储存场地的现场核查意见;负责出具辖区内企业环境保护审查意见;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负责环保产业协会管理工作,推广污染治理技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测站

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建设项目环评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排污申报委托及监督性监测、研究性监测和对社会服务性监测;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环境监测任务,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的技术性仲裁监测,负责全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的收集管理,编写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规划财务科

职责:草拟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全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解缴及票据的领取、缴销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每月、季及年终决算报表及下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收缴职工水、电、暖费等;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新购置的资产设备及时登记入册,对处置的报废设备及时上报县国资局,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帮助企业及时申请上级专项资金,积极为企业服好务。

自然生态科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自然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负责监督指导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破坏恢复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协调、指导全县生态县建设工作,承办齐河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生态目标责任书及组织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活动;监督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和生态旅游发展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法规信访科

职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的上报备案以及执法证件的管理;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环保依法行政业务指导,组织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提案、议案;负责环保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监控中心

职责:负责监督全县重点污源在线监测设备和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转情况。协助德州市环境监控中心做好辖区内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营管理;负责监控设备数据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及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保障全县自动监控设备的数据正常传输;对全县重点污染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定期巡查,保护好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密码,掌握好站房钥匙。发现数据异常及时给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企业和运营公司,排出故障,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传输。

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各类会务安排,来人接待任务;负责全局政务信息编报、审核工作,一个口子对外;承担全局上传下达、文印、办公用品购置发放等事务性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服务;抓好上级及局党组决定事项的督察督办工作,抓好全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职责:负责局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好局办公楼及住宅楼冬季供暖工作,做好供暖设备的正常运行保养、检查、维修工作;负责供水和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局办公楼、住宅楼、道路等维修工作;负责供电工作,保障安全供电;负责水、电、卫生等各种物业费用的收缴工作;负责绿化和卫生工作;负责全局用车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和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支部

职责: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廉政教育,组织有关党的纪律、法规、条例的学习,抓好党员廉政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和市、县组织的各类党的活动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完善和执行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县直机关工委以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一大队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县环保局的委托,依法对全县乡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收费工作;负责对实行排污许可证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十五(土)小企业;负责执行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单位做出的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12369环境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污染物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关停并转、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竣工达标验收;负责辖区内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监察二大队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县环保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负责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收费工作;负责对实行排污许可证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十五(土)小企业;负责执行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单位做出的的行政处罚决定;负责12369环境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污染物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关停并转、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竣工达标验收;负责辖区内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应急管理科

职责:负责县环保局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和有关方面人员的联络;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组织报送并协助发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组织建立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督促开展全县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与考核;承担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县环境风险和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监督管理;协助指导和开展对全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

宣教科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妇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新闻稿件的把关、审核;负责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的绿色创建工作;负责与省、市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日常环境宣教活动的联系与协调。

人事科

负责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承担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评定有关工作;负责本局职工的教育培训、干部任免、奖惩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量办

职责:负责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核定工作,分解落实污染物总量任务目标,建立总量控制管理动态数据库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台帐;督促检查污染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并牵头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实施污染源限期治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工作;负责牵头实施污染源普查以及其他相关调查工作;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总量控制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和验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湿地管理站

职责: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搞好绿化植物的养护,确保生态效果;搞好人工湿地公园的清洁卫生、及游人的安全;确保人工湿地公园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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