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旅游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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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陵县旅游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四、会同县财政部门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旅游发展资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和重要财经问题。
五、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六、负责全县范围内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旅游饭店星级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旅行社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调查处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八、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市旅游局做好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负责导游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督促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宏观调控管理。指导、监督旅游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协调旅游事故的善后处理。
十一、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十二、负责东方公园及文化艺术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