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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2012-08-20 0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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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以下简称文体广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县文体广新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文体广新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文体广新人才发展规划、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县文体广新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与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与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执法业务;负责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负责监管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体育事业,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与艺术活动。

(六)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促进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全县重点文化设施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重点文化设施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指导、监管全县文体广新扶贫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普及工作。

(八)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查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九)负责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工作,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指导并依法审核出版物的出版计划与选题和重点出版物与教科书的出版、印制与发行工作;制定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监管全县出版活动及出版物内容;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监管全县印刷业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十)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游戏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县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行业)管理与社会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影视新媒体等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含广告节目、动漫节目和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播放)的内容、质量、传输进行监管与监测工作;负责对全县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开设闭路电视、设置公用天线系统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与新闻作品评选及推荐工作;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领导县级广播电视台及相关机构,对其业务工作进行行政管理、指导和协调。

(十三)拟订全县文体广新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文体广新科研工作,推动全县文体广新科技创新与进步。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统计等工作;拟订工作规划,安排年度项目计划。

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

研究拟订全县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与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制度哦啊全县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挖掘整理与传承发展工作;组织并指导艺术创作、制作和生产;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群众性重大文化活动和重大艺术活动;指导专业文艺团体等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发展。

(三)文化产业及市场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负责县直文化产业项目的招商、协调与服务工作,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研究、协调文化产业运行中的重要事项;负责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的行业监管工作;对全县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制作与销售、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艺术培训等营业性机构的设立及经营行为和对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经营活动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并组织年审工作;负责对全县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文化类社会团体、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核。

(四)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其接手境内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及视频点播、闭路电视系统、共用天线系统、公共电子屏幕影视节目播放等经营机构的审核、审批及监管工作;监督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对广播电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影视新媒体等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含广告节目和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的内容、质量、传输进行监管与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单位电影放映许可证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工程建设;对全县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播出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图书、报纸、期刊、网络出版与内部资料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和对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审读各类出版物,独到文化市场执法机构查处违反出版规定的行为;指导和协调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印刷、发行工作。

(五)体育科

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综合平衡全县运动项目设置、布局;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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