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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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人民政府职能介绍: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理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日常事务及后勤服务;负责文秘、督查、信访、统计、档案、收发、保密、信息和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公文收发、传递、送阅及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重要会议,收集调查社会动态资料;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日常业务以及老干部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乡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处理工作信息,负责本地信息港建设;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政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本镇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镇国民经济发展战略,拟订本乡中长期财政的规范和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乡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年度决算;3、编制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实行财政收入集中管理;监缴集体资产收益;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财务制度;4、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制订统一的开支标准;管理、监督财政资金和乡政府的其他各项资金,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执行政府采购制度;5、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实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对镇企业实施会计委派制度;6、检查监督本乡财政收支、乡属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财政税收政策、法规和管理的对对策和建设;7、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工作;8、承办乡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镇计划生育的规划、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与人口统计;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指导计生服务站的工作;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国土所
一、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用地、爱惜土地的意识。二、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查、核实和呈送等报批手续,同时,负责实地界定位置,四至走向,核定用地红线工作。三、负责村委会土地巡回检查,登记和村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四、对农村居民建房用地进行跟踪监察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五、调解和协助村委会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六、负责本辖区农田保护区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村镇办
负责乡、村区域建设、规划的管理和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通讯、房产、国土资源管理等工作;处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武装部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区域内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经委
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管理乡、村企业的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负责信息化、财政、审计、物价、农电、经济贸易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统计站
一、负责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和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规定的统计制度、调查计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搜集、整理并提供全乡基本统计资料。二、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村、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和调查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实现农村基层统计规范化管理。三、负责全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作出统计预测,实行统计监督,负责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四、承办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和县统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保所
一、认真学习和积极宣传劳动保障的政策、法律、法规。二、如实提供本地区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状况。三、积极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档案管理等服务。四、因地制宜开发就业岗位,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有序组织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五、接收、管理辖区内退休和失业人员,并为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六、监督本区域内的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上报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统计数据。七、如实上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区域内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八、做好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服务活动。九、完成上报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站
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二、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送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三、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四、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设施,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六、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林业站
一、认真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二、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三、配合县林业局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四、上报木材采伐年度计划和经营方案,认真做好伐前调查、伐中监督管理、伐后检查验收工作;五、协助村组成立林业管理协会,积极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林权所有者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案件;七、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和纠纷;八、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九、推广林业新技术,积极开展林业科学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十一、巩固林改主体改革成果,落实配套改革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加强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服务林农的三大职能和四项制度建设;十二、承担县林业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水利站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二、负责本乡镇水利规划的初编、呈报、送审和实施工作。三、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乡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四、负责本乡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现场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抗旱问题。五、负责水利工程、水利建设的规划、测量、设计和施工。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水政执法工作,依法调处水事纠纷。七、负责本乡镇范围内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八、负责本乡镇水利经济的建设、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乡镇范围内的小型水库的经营场地,负责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发展水利经济。
科协
一、对全乡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制定全乡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科技兴乡,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示范;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扶贫,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加强同外部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全乡科技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知识产权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研究,鼓励发明创造和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安监所
一、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各种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协调、指导、检查村级交协管员工作。二、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法律文书,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障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上一级安监部门和乡人民政府。三、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并完善隐患整改的复查、验收程序;对一时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监控责任,并实施跟踪监控。四、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五、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简易程序幅度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超出行政执法范围的案件及时上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六、协调、组织、检查辖区内各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七、及时向上一级安监部门报告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参与事故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九、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台帐。十、完成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经济管理站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主要是土地流转工作。2、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3、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鉴证、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4、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农村会计电算化、农村财务审计和财务人员培训等工作。5、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统计工作。
审计所
负责审计乡年度财政预决算;负责审计乡内各经济核算单位的财政管理、监督;负责审计各村集体经济的收支。
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和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政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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