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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2012-08-13 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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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拨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非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文秘和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统计、机要、保密、档案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帐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室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管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工作;拟订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对举办以职业能力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批;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股

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的规定和办法;组织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和遗属补助手续;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备案工作;拟订实施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室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的报名、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拨、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

社会保障监察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编制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政策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工人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定点药店、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仲裁监察股

对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务中介组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全县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调解和仲裁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负责指导职介机构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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