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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公路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8-01 01: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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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公路管理局职能介绍:

担负着县域内110.9公里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公路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参加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负责会议的准备、召集、记录、材料整理及决议的催办工作。负责全局会务管理工作,做好会议的安排、布署及接待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日常业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负责起草局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及领导讲话、报告及其它综合性文件、材料。

五、负责全局综合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的要求,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倡导工作创新。

六、负责全局的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协助领导卓有成效地开展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服务。

七、负责全局的宣传信息工作,准确、及时、迅速地报道工作中发生的新闻事件,准确、及时、迅速地上报新闻信息。

八、负责全局政务督查工作,做好督查督办。对上级与本局的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批示、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负责局上报和下发文件的审核,把好政策、法枧和文字关。负责文件的收文、登记、分送、传阅及催办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收文、发文和本科室承办文件的保管与立卷工作。负责文件的打印、复印、扫描及传真机的使用管理,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财务、工程等档案的综合管理,对各科室、站、处、队的档案立卷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十、负责全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局外网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十二、负责全局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按时形成QC成果,高度重视QC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十三、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的拟定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审批、购买、发放工作(办公用品的采购范围按博路办函〔2011〕7号文件执行)。

十四、负责外来人员的公务接洽和信访接待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常住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二楼会议室、接待室及文化阵地的管理及使用工作,具体做好职工文娱中心、职工健身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廉政警示室、荣誉室、阅览室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十七、及时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工科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对所属党支部(总支)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上报。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局领导的要求,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工资统计、奖金发放、各项津贴的调整及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险的缴纳工作。

三、负责全局人员编制的落实、人员变动手续的办理和新接收人员的安置、培训等工作。

四、协助各科室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和四化管理工作。

五、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入党前和转正前的考察政审工作,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接转党员关系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检查所属支部的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七、负责全局职工教育工作,督导相关科室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开展各种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加强队伍建设,为公路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八、协助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九、协助局党组做好先进的推选、报批工作,发现总结推广典型。

十、发挥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职能,研究探讨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局党组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十一、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职称评定和技术工人晋级事项,以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按上级规定,做好全局职工的退休及退职费、死亡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管理和审批。

十三、做好编外人员的工资管理、考核、晋级等工作。

十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老干部管理服务为中心,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十五、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安排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和定期查体工作。

十六、发挥老党员、老年党支部的作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组织老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会议。

十七、发扬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搞好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活动,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及时的汇报并研究处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十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养护科

一、认真贯彻公路工程、养护方针政策、规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做好公路工程、养护工作管理、质量管理和费用管理,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发挥职能科室的作用。

二、负责对本辖区内干线公路养护工作进行技术业务指导,编制养护计划,工程预算,承包方案及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

三、要牢固树立质量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全员质量意识,立足高起点,力求高标准,加强质量监理,严格检测手段,做到责任落实,层层把关,确保工程合格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级。

四、做好工程、养护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做到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字迹清晰并装订成册。

五、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工作的指导方针,维护路产路权,抓好公路养护,保障公路畅通。公路养护日常管理工作达到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树立养护工爱路护路意识。加强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养护、维修工作。做好公路绿化工作,确保畅、安、舒、美、优的公路通行环境。

六、负责对公路站、保洁队养护工作的布置、检查、监督、考核、评比等管理工作。

七、加强工程、养护的科研工作,为适应公路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做到科学安排、科学施工、科学管理。

八、配合路政科做好维护路产路权工作

九、负责公路养护职工业务培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十、按时完成市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科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统计、交通量调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

二、根据市局下达的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好本县区的季度、月份实施计划,核定下达养护分站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季度计划,并监督考核其执行情况,及时报送计划完成情况。

三、负责本县区局的公路养护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公路养护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基层台帐,汇编历史资料。

四、配合完成上级安排的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及时完成典型调查任务。

五、负责本县区局的交通量调查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送交通量调查资料。

六、负责本县区局公路经济指标考核。

七、组织本县区局公路计划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科

一、按照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局公路工程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负责公路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工程一般事故的处理,协助分管领导搞好重大工程事故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

三、组织工程阶段性检查评比和日常随机检查,做好在建项目的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四、负责在建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的监督控制工作,参与完成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组织实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工程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件的报审、延续等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

二、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三、加强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参与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

四、负责资产购置审核和账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核实、报废和转出等手续。

五、负责财政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并参与经济决策。

六、负责全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财务会审。及时检查财务执行情况,控制资金使用范围,严禁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八、检查指导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双增双节运动。

九、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加快资金的周转和利用。负责合同支付财务监督、合同执行财务监督、工程款申领、划拨等工作。

十、及时完成财务资料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审计科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市局的要求,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草拟有关审计文件;

二、根据上级机关、市局的要求制订审计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和报送有关审计资料;

三、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四、协助上级和市局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经济违规违纪行为;

五、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及咨询服务活动;

六、依据审计情况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七、开展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审计;

八、开展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审计;

九、开展所属单位经济效益、投资效益的审计;

十、开展有关经济责任的审计;

十一、开展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

十二、开展所属单位有关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预(概)算、决算的审计;

十三、开展有关审计调查和其他审计事项;

十四、完成上级机关或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安全设备科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受主要领导人的委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三、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或抽检,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四、负责全局车辆的管理、年检、车辆保险,进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调度,实行定点维修、装饰、更换轮胎和加油,督促驾驶员做好行车三检查工作,按时维修、保养,禁止车辆带病上路。保证局领导用车和各科室、站、处、队工作用车,满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用车需要。

五、负责机械设备监管,保持机械设备完好率和较高的利用率,确保工程、养护等施工工作安全、高效运行,切实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参加工程项目临时建筑、临时设施设备工程的开工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转工作,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可靠和满足从业人员健康需求。

七、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等的质量和从业人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九、参加文明施工现场建设工作。

十、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档案资料和台账,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和要求拟报各类计划、预防预案和总结,定期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安全报表。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管科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全局的中心工作,强化措施,分工协作,增强责任心,促进全局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集约化、人本化和高效化。

二、负责全局办公场所、机关院落的水、电、暖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加强机关院落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条件。

四、搞好院落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做好办公楼日常保洁工作,营造良好、优美、干净的工作、生活环境。

五、负责全局微机、书橱等办公用品和车辆、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招标采购、更新、报废处置等工作(固定资产的采购范围按博路办函〔2011〕7号文件执行)。

六、负责出租房管理及收费工作。

七、负责全局水、电表的管理记录及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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