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02:07:3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死亡人员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和调整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和县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5.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县军队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

6.组织、协调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订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救助工作。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救助工作和经常性无偿捐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社会救济工作;推进城乡社会老生常救助体系建设。

8.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城乡社区建设。

9.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核报批工作。

10.承办县内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全县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街道)厂、站、街、路、巷、楼、门、店等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本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11.负责县内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内镇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12.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新建福利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13.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结、离婚登记;拟订并组织全县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县内婚姻服务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14.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储法办理儿童收养登记。

15.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遣送和配合收容工作。

16.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葬设施、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殡仪经营和管理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8.管理国家、省、市和县拨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优抚安置股、社会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事务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