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沂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建议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及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
(四)制定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统计及信息化建设
(六)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配合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编制省拨付和市、县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指导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