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地税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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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地税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沂源县辖区内各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市地方税务局部署,负责代征企业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收费。
(三)监督检查县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县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执行地方税种的减免规定,审理税收减免事项。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税务分局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任免、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等。
(六)负责沂源县地方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监察、审计工作和税务宣传工作。
(七)负责编制、分配沂源县地方税收计划、汇总、编报计划、会计、统计报表资料。
(八)完成市地方税务局和沂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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