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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1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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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我市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全市档案事业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对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区县档案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及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淄博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学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档案保护和档案宣传工作,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储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和开发利用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四、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档案工作的表彰活动。

五、组织领导全市档案信息交流及档案工作外事活动。

六、收集具有行政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的市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淄单位制发的法规、制度、办事程序或其他现行政策性文件,并向社会提供有效利用;对我市电子公文进行远程备份,保障电子公文的信息安全,文档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文档信息。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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