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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2012-07-10 0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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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价格规范性文件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三)按照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拟订全市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工作;参与申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立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省、潍坊市授权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五)贯彻落实上级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实施稳定物价的宏观调控措施。

(七)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的审核上报工作。

(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受理查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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