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规划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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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规划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开发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和各县的城乡规划工作,审查和报批各县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参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参与市域内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前期工作,并负责规划选址。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和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临时建筑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对城市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检查,依法认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有关规划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定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科学研究、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沂市规划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督办、会务、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建设项目的受理、初审、 登记、送审和任务下达;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 归档工作及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负责审核和发放《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27860
(二)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同局办公室制定有关基建计划和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财政部门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把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24821
(三)综合技术科(挂城市雕塑办公室牌子)
负责研究、提出、修订和报批规划管理技术文件;负责组织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竞赛、方案征集、设计方案图纸会审和可行性研究;负责组织各类大型建设工程方案的论证和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审查和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的规划、立项、方案审查、审批、定点放线、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后管理等工作;制定局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后的资料汇总和上报呈批工作;承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09801
(四)规划编制管理科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及公共政策研究和各项规划的审查论证工作;负责组织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查与报批工作;承担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市域内大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08997
(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受理建设用地规划申请,核定建设用地位置、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24862
(六)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公用建筑、对外交通站场建筑、仓储建筑、市政设施建筑、特殊建筑等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设单位申请,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受理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建设工程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24860
(七)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绿地系统、环境卫生、电力、电信、人防、消防、抗震、防洪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与实施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审核市政建设工程和市容工程等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办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管线工程管线规划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测量及测量成果的应 用管理,承担城市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蓝线、市政设施用地黄线、地下管网黑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紫线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划定、调整和监管;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98227698
(八)村镇规划管理科
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和各县城乡规划工作,审查、报批各县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市域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审核报批市级风景名胜区,并组织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风景名胜区内自然资源与人文历史景观保护、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办理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风景名胜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5398070603
(九)规划监督检查科
负责起草、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对城市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检查,依法认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受理各县城乡规划政复议工作;负责规划行政执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类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联系电话:0539807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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