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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务员考试:德州市20日起资格审查,三个提醒助考生进入面试

2010-05-23 10:05: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根据招考简章规定,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5月20日至25日及时向所报考部门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报考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要向所报考县(市、区)人事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县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要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质监系统、药监系统和工商系统的要分别向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和市工商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各招考部门人事科(处)或县市区人事局负责于5月26日下午16时前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体初检合格证明(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林业局森林公安职位人员);(原件)

(4)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高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或生源证明(专科毕业生提交);(原件)

(7)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往届毕业生和社会报考人员须提交: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考公务员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体初检合格证明(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林业局森林公安职位人员);(原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专科毕业生提交);(原件)

(7)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的要提交县及以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8)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

从基层选调生中考选市以上机关工作人员不需要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三、关于下一步的面试工作

资格审查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德州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由招考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届时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有关证件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德州市委组织部:0534-2687677;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4-268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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