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07-16 05:07: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中卫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履行下例登记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依法保护本级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处理本市违反《条例》和《细则》的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电子化工作;
(六)负责本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七)提供有关社会服务。
局长:李金玲 电话:0955-7068597
副局长:张 越 电话:0955-7068597
工作人员:刘月玲 电话:0955-7068597
万自强 电话:0955-7068597
办公地址:中卫市行政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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