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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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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制订标准化、计量和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工作的行政规章建议,协助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二、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域内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受理管辖范围内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案件的举报、查处。

三、负责本区域内的标准计量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负责企业采标工作,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本区域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社会计量标准和企业计量标准的考核报批;负责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监督、指导企业的计量工作。

四、协助四川省质监局负责质量体系认证、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受理检测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监督鉴证以及获证后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安全认证产品强制性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产品质量认证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负责本区域内质量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本区域内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对重点产(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产(商)品的质量仲裁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六、负责本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

七、推行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制定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指导学会、协会工作。

八、承担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及特种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九、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人事、计划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以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当地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以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组织制定本系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值班、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督查督办、接待、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的采购、管理和维护;负责工作环境的管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考核、调配、任免、工资、奖惩等具体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承办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负责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组织、记录、材料整理等。

三、计划财务科

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财务管理与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财务、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制并实施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系统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下拨全市系统内资金;管理、督查督办全系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本局各项规章制度。

四、质量监督科

组织、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规划和依法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管理检验机构,负责对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振兴的措施;牵头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参与企业申办质量认证和实施认证后的监督;负责指导和协调部门、行业和县级质监局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交流和上报;协助省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无证查处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产品开业审查;启动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工作;负责防伪技术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五、计量与认证科

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国家计量法》、《国家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监督计量行为;组织考核县级以下计量标准和计量检定人员;协助省局做好对检测机构实施计量认证工作;组织和实施认证监督工作;组织处理计量纠纷、投诉。

六、标准化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订全市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并负责组织广安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贯彻强制性标准,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全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行政管理工作;责对本系统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旅游标准化等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本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责对特种设备人员的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等工作。

八、稽查分局

负责组织管理全市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依法查处质量、计量、认证、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打击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

九、食品监管科

组织调查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按定责、定人、定区域、定企业的监管模式,组织协调对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整改等日常监管工作;承担省局委托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工作;负责市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备案工作。

十、政策法规宣传科

负责对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和参与对本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案审委日常工作、组织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对案件办理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科

负责质监局进入市政务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和公共项目的审批、登记项目的受理、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录入,登记工作;

十二、后勤服务中心

搞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机关物业管理;做好机关防火、防盗管理,抓好公共财产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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