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四川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四川省自贡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四川省自贡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2012-08-21 09:08: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四川省自贡市民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监督区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三)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新建、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指导各区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工作。

(六)组织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市内收容遣送工作。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区县地名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对社会福利企业享受扶持保护政策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城市扶贫开发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老龄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和社会咨询服务活动。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自贡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拟订民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负责民政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管理使用;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决算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民间组织管理科

贯彻执行民间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会同有关科室依法对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审查、登记和管理;负责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区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三)优抚安置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地方性优待抚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退伍军人、公务员和参战的民兵、民工等人员的伤残评定和抚恤工作;负责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指导烈士陵园建设、管理以及新建、扩建的审核报批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有关问题;拟订地方性拥军优属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自贡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协调、指导各区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四)救灾科

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救灾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担灾情核查和统一发布工作;承担省、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和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组织协调农村受灾群众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社会救助科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指导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拟订五保户社会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五保户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办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的相关办法;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六)政权区划地名管理科(自贡市勘界工作办公室)

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表彰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全市地名规划,发布和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乡镇、街、路、巷、楼、门、村等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勘界档案资料和地名档案资料的管理。

(七)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对社会福利企业享受扶持保护政策进行指导、监督;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城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城市扶贫开发规划,参与制定和实施涉及扶贫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拟订全市城市扶贫标准,接收和分配扶贫资金,指导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扶贫项目。

(八)社会事务科

贯彻执行有关婚姻、儿童收养、殡葬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查处违法婚姻;负责涉外婚姻和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业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查处违法殡葬;负责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协调跨市州、跨区县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主管收容遣送工作,指导市收容遣送站的工作。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登记管理、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自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老龄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开展与老龄问题有关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社会活动;指导全市敬老爱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