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政府法制办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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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三)审查拟由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部分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
(四)组织承办省人大、省政府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汇总上报修改意见;
(五)承担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六)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
(七)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颁发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管;
(九)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调解等方面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议;
(十)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指导协调全省仲裁机构工作;
(十一)牵头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市行政调解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听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