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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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事件。
(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依法管理和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四)统一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江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
【指挥中心】
负责各类案件的前期处置,受理群众的110电话报警或求助,受理群众电话投诉等。
【政治部】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
【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等。
【治安支队】
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侦办、指导全市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等。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等。
【刑事警察支队】
负责全市刑事侦查业务工作,指导、侦办恶性大要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破和追逃等。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办理和参与侦查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等。
【水上警察支队】(挂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牌子)
负责长江镇江段和辖区内河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各类水上事件,查处水上案件。
【禁毒支队】
负责全市禁毒工作,侦办涉毒大案要案工作等。
【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全市监所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等。
【出入境管理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外事管理,负责本市公民因私出境、来镇境外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负责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工作等。
【信息通信处】
负责全市公安通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等。
【法制处】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起草或审核与公安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执法工作等。
【科技处】
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等。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接待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重要信访案件以及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等。
【行政财务处】
负责市局经费预算、使用及管理,公安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后勤服务等。
【户政管理处】
负责全市各类户口的管理、审核、审批,组织、指导全市人口信息的采集、核对、变更等。
【技术防范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全市保安公司人防、技防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消防支队】
负责全市消防监察和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