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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2012-07-18 05: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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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市价格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价格调控计划,落实省价格改革方案,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各市(区)价格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等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根据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制定市管价格和收费的作价原则、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

(四)按照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收费许可证、收费年审和统计报告制度。

(五)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测定并适时公布具体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六)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七)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八)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

(九)负责社会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及人员资格的审核和管理,指导和规范价格评估业务活动,监督管理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组织开展价格评估鉴证、价格认证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州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机要、督办及后勤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工作。

综合调控处(政策法规处)

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省价格调控措施;承担重要价格政策调研、价格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研究起草地方性价格规章草案,组织落实省定价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督查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及时做好价格上涨对低保户(特困职工)的补贴工作;承担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农产品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农产品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定价权限拟订市管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参与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吞吐的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服务新农村工作;协调处理农产品价格争议,指导全市农产品价格管理工作。

工业品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工业品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贯彻落实省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方案和收费标准;根据定价权限拟订工业品价格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工业品、公用事业价格争议,指导全市工业品价格管理工作。

医药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医药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和部分药品批发、零售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监督防疫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服务等收费;研究市管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价格政策;协调处理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全市医药价格工作。

服务价格处

承担国家、省服务和房地产价格政策与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根据定价权限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和房地产价格政策,审定服务和房地产价格与收费标准;协调处理相关价格争议;指导全市服务和房地产价格工作。

收费管理处

承担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收费管理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治理整顿乱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年检及收费统计报告工作;参与收费清理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组织的培训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收费争议,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

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贯彻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制定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调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开展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工作。指导、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

检查分局

拟订价格行政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对价格违法行为、乱收费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规范和监管市场价格行为,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授权调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受理、调查、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工作;指导各市(区)开展价格检查工作。

价格监测(信息)中心

组织实施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通过对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与分析价格走势,预警、预测价格异动事件,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指导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

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涉案财产价格鉴证,刑事案件、行政执法案件涉案财产价格鉴证。负责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认证。负责对辖区内价格认证中心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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