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农机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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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农机局职能介绍:
(一)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以及农业机械化工作各项政策。
(三)结合本区实际,大力推广先进的、适用的新机具和新技术,并经试验示范后,推广普及。
(四)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并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五)整顿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和农机维修市场,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公平有序竞争。
(六)实施农机行政执法,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农业部和省、市农机管理规章规定,核发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农用三轮车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照,并定期开展检审验,组织路检路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农机作业安全。
(七)创办经营实体,推进农机经济多元化、市场化和产业化。
(八)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面向 三农,大力开展农机跨区作业,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做出积极的贡献。
(九)指导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管理、推广示范和为农服务工作。
(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完成交办事项和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