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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9-17 05:09:33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

二、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

三、根据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金额指标,拟订扶贫项目并审核上报,经自治区扶贫办批复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扶贫资金的投向,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市直单位挂钩扶贫责任制;负责市内外扶贫协作,组织开展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市扶贫信贷的计划、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七、承担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八、承担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联系自治区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自治区扶贫基金会。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及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行政、财务等后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负责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负责扶贫状况的监测与统计工作;收集扶贫开发资料,发布扶贫开发信息;负责扶贫开发的宣传工作。

(二)资金管理科

拟订扶贫资金的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扶贫贷款和扶贫信贷资金的计划、协调、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引导、扶持和检查考评工作;指导贫困村互助资金的实施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指导、协调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负责扶贫基金会的联系工作。

(三)社会扶贫及项目管理科

起草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科技扶贫项目等扶贫规划;承办县(市、区)年度项目计划(包括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等项目)的审核汇编上报工作;拟订扶贫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组织扶贫项目评估、协调、实施、检查、监测、验收和评价;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对外联络,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负责扶贫对外交流与合作;检查、督促落实市直机关挂钩扶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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