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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09-14 05: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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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1、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协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3、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4、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5、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人民群众各种求决类的信访问题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6、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8、接听市民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来电,向网络单位交办来电反映的问题并做好协调、督查、反馈;对交办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奖惩意见。

9、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1、负责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归档,并根据来电反映的问题在3天内交有关单位处理或办理,并在办理过程进行协调、督查、反馈。

2、负责对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办理中心交办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做出奖惩意见。

3、负责约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处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4、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市

长公开电话简报》,为市领导提供参考信息。

办信科

1、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群众来信。

2、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分门别类处理,及时做好群众来信登记、交办、催办、督办以及摘报、统计、情况分析工作。

3、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上报、反馈群众来信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社情民意,协调处理群众重要来信事项,定期向办领导汇报群众来信动态,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办信业务工作。

4、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重要问题提出拟办意见呈领导阅示。

5、对重要的群众来信问题进行立案、转办、督办,做好结案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6、向交办信访案件的上级机关汇报查处结果,并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7、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接访科

1、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上访的情况做好登记、转办、交办、督办、呈报、立案及结案归档工作。

2、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上访群众,受理反映的问题;协助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并督办市领导接访交办的事项。

3、及时整理群众反映的重要信息,撰写信访信息;向有关领导反馈群众上访情况,通报分析上访热点问题。

4、定期向领导汇报分析阶段性群众上访动态,通报群众来访情况,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

5、对重要的上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处理重大上访事项,对疑难上访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呈领导阅示。

6、向交办信访案件的上级机关汇报查办结果。

7、搞好上访案件结案文件和调查材料的归档工作。

8、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科

1、负责本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档案和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编印《信访信息》、《信访简报》、信访大事记。

3、负责完成办公室各类工作计划和总结。

4、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汇报信访工作的重要情况,提供重要信访信息。

5、协助办领导做好对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和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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