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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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房屋拆迁管理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
2 房屋拆迁许可延期审批;
3 负责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对房屋拆迁进行调解、裁决;
4 对拆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受理房屋拆迁信访、行政复议等工作。
(二)房屋征收管理职责
1 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2 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公布等工作。
3 负责组织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 依法组织开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负责监督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开展房屋评估工作。
5 负责管理、使用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资金。
6 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工作。
7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拟定补偿决定。
8 对已补偿到位并搬迁的房屋拆除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9 组织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0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市政府交办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工作。
11 依法建立、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12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桂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人事秘书科
负责办公室行政、人事、文秘、劳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收文窗口相关工作。
综合业务科
负责房屋拆迁许可延期审批;协助法规科对拆迁(征收)上岗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负责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负责办理征收与补偿所涉及的相关审核手续;审核房屋征收补偿资金预算计划;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中介机构备案工作。
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科(征收一科)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拆迁项目的信访处理和听证调解、裁决工作;协助法规科办理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按照所划分的片区,负责组织开展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拟定房屋补偿决定;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分户档案,公布补偿情况;监督管理房屋拆除施工。
法规科
负责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拆迁遗留问题的信访工作;协助城镇拆迁管理科和农房拆迁管理科办理拆迁裁决;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负责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强制执行案件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相关工作;负责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农房拆迁管理科(征收二科)
负责全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拆迁项目的信访处理和听证调解、裁决工作;协助法规科办理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照所划分的片区,负责组织开展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具体工作;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拟定房屋补偿决定;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分户档案,公布补偿情况;监督管理房屋拆除施工。
财务科
负责管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运行工作;负责监督审核被委托单位使用房屋补偿安置资金情况;负责日常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