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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0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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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介绍:

一、承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信访局和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承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受理工作。

七、检查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履行三项建议权:

1、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九、承办中共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本局文秘、机要、信息、人事、会务、档案、保密、计生、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安排、各地来桂人员接待,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信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接访科

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受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受理向市人民政府举报、投诉的行政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日的安排事宜;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处理重要疑难上访事项,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接访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调研科

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经本局领导批示的接访、办信、专线电话科提交的信访事项;承办信访人向市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工作;开展信访案件情况综合分析、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履行三项建议权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专线电话科

负责市长专线电话的受理、接待、登记、协调、答复等工作,重要问题及时上报领导;负责每月专线电话热点问题分析及重大问题交办、催办工作;负责专线电话网络建设、检查、指导各县(区)、市直部门专线电话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网络科

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对全市信访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负责对信访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分析、报告;负责收集编辑网上信访热点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信科

承办中央和自治区国家机关交办、转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人民群众来信;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本局的来信;对重要信访件和举报副处以上干部的来信及时送领导阅批,做好每月市长信箱信件热点问题分析;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来信情况,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办信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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