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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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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上级体育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文化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负责对各县区的体育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

(三)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队伍建设。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及残疾人体育等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对全市竞技体育指导和管理,确定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布局,举办全市各项体育比赛,承办国内外重要赛事,参加自治区以上级别的比赛。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业余体校训练工作,开展对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评估,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和审批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负责教练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工作规划,培育体育市场,促进体育旅游、休闲等相关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开展体育市场监管,协助体育彩票监管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八)开展国内、国际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九)配合市民政部门对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性体育社团的体育活动。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计生、财务、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及活动;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群体科

研究制定全市群众体育活动的计划;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培育群众健身项目品牌;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及残疾人体育等工作;指导青少年俱乐部的建设;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竞赛训练科

负责全市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管理,组织全市各项竞技体育比赛,承办国内外重要体育赛事,组织参加自治区以上级别比赛;培训、审批等级裁判员和审批等级运动员;负责全市体育业余训练项目布局,指导协调全市业余体校训练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开展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评估;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教练员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体育产业科

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工作年度计划,指导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培育体育市场,促进体育旅游休闲等相关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负责体育市场监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体育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协助体育彩票监管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指导协调局属体育场馆的经营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劳资审批、职称报批、职工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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