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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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的工作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 指导全市初级卫生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研究医疗机构改革政策,拟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技术人员 职业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六、拟订全市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成果 的普及应用。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全市无偿献血。
八、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卫生技术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 构编制标准。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组织实施食品卫生。 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指导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疫情、病 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一、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小病治疗免费实施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珠海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党工委办公室
与市卫生局人事科合署办公,负责市卫生工委日常工作;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卫生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监察、统战、工、青、妇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电话:2128852。
局办公室
拟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疗卫生收费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宣传、接待、财务、统计、后勤保障、内部审计、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指导卫生信息化及卫生统计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联系电话:2128353
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
1.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授权断离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负责核实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按键;调查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党工委)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2128851
人事监察科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的开展;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2128305。
医政科(中医科)
负责研究提出医疗机构改革规划;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基本医疗服务、护理技术、执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办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感染控制和急救体系的建设;负责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无偿献血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医疗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中医医疗技术、临床用药和执业标准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广告审查工作;拟订医疗技术风险防范规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联系电话:2128253。
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防疫防病机构建设规划、基层防保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负责实施重大突发疫情、病情的紧急处置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和监控;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2128257
卫生法制与监督科
组织拟订卫生立法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卫生系统法制的宣传教育;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以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联系电话:2128251。
科技教育科
拟订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点医药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研究医学卫生技术标准;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订高、中等医学教育规划和招生计划。联系电话:2128352。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拟订妇幼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技术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卫生服务网络并监督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估;负责指导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准入管理,牵头组织预防和干预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联系电话:2128255。
爱卫办
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128256
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负责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的紧急医学救援和防控措施;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帮助各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工作。联系电话:2128367。
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负责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的紧急医学救援和防控措施;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帮助各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救治工作。联系电话:2128367。
卫生信息中心
1、 负责各种医学信息的收集、加工、 整理、发布,并承担全市医学科研查新工作;
2、 承担全市各类统计报表汇总上报、提供各类医疗卫生资料统计分析;
3、 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珠海信息网站的完善、维护、更新和开发;
4、 进行医药信息、卫生统计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培训;
5、 卫生信息软件开发。
联系电话:22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