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纪委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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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纪委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检查市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
(二)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受理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三)检查和处理市委和市国家行政机关各部门、各区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调查处理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必要时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组织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定。
(五)对全市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及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省珠海市纪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常委会、全会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会同有关室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承担文件印发、机要通信、保密档案、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对外接待、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对上级和本委、局重要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事项以及重要案件的检查督促。联系电话:0756-2222761
宣教调研室
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机关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反腐倡廉教育;负责电化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调查研究并拟订有关政策规定;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电话:0756-2232717
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网上举报和搜集相关网络舆情;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筛选案件线索,编报重要信访信息和简报;督促、催办转请下级纪委、监察机关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和群众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对委局领导批办反应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对信访工作和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报电话:12388
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
审理呈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和本委、局检查处理的案件;审理按规定范围审核备案的案件;审理复议和复查的案件;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办理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承担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和督促落实处分决定工作;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统计汇总,了解掌握全市办案工作情况,提供查办案件信息;协助领导制定办案工作计划,确定办案重点;做好重要案件的组织协调,做好跨省,市跨部门办案工作的协查工作;协助领导做好对委局机关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负责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案件线索管理,加强对重点排查案件线索和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开展案件综合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对办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筹备委局机关综合性办案工作会议和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联系电话:0756-2235303
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承办市直机关和区属市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市直机关和区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联系电话:0756-2139381
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联系承办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联系电话:0756-2255764
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围绕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执行、重大建设项目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指导检查全市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756-2232710
监察综合室(纠风室)
负责以市监察局的名义与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的联系以及对监察综合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局长办公会会务,落实局长办公会交办事项;负责拟定市监察局的工作计划和起草工作总结;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工作;承办特邀纪检员、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负责综合、分析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指导对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检查活动和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56-2217145。纠风办:0756-2233644,行风热线:0756-3343951
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检查和综合分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区及市直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负责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56-2254711
效能监察室(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负责全市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受理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依法行政、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效能情况的投诉;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投诉处理工作。联系电话:2119944
干部室
负责本机关干部人事、考核奖罚、工资调整工作;负责派驻派出机构人员人事工作和正科以下干部调配、任免工作;审核各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各经济功能区纪检监察部门、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负责本机关干部职务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党务、退离休干部、计划生育、妇女、青年、工会工作。联系电话:213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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