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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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场)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
(三)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四)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相应的审批、审核、核准职能,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实施对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管理体育事业。兴建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组织竞技体育比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参与、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募集资金,发展体育事业。
(九)依法对辖区内的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监督、指导下级执法机构的工作。
(十)管理属下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潮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协助局领导搞好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文秘、信息、档案、建议提案、信访、保密、机关效能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属下单位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属下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属下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文化统计工作;管理局属范围内的基建和房产。
(二)文艺科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拟订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艺术创作、艺术生产,组织文艺活动;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管理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管理、协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管理、协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档案和数据库。
(四)文体市场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负责演出市场、美术品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体育产业发展,监督管理体育市场;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新闻出版与版权科
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和印刷、复制、发行业,负责对新建出版单位、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新建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发行单位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审核、报批工作;加强版权保护,依法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对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进口的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和报刊记者站的审核、管理工作。
(六)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
实施对广播电视的行业管理,负责利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节目、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管理;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群众体育科
组织实施全省全民健身计划;负责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体育交流合作。
(八)训练竞赛科
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提高竞技训练的水平,培养并向省以上输送优秀后备人才,举办辖区内竞技比赛,组队参加省以上竞技体育比赛,根据有关规定审批二级运动员、二级裁判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