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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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配套法规,并进行检查落实。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三)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四)制定组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制订计划生育技术管理规划,参与实施省的科研课题,组织节育技术新药具的推广应用。
(七)检查和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各级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八)执行国家和省计生委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药具的管理与供应及使用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预。决算,安排有关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拟定分配方案;做好征收计划生育费的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指导市计生协会等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东省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工作和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计划总结、政务信息、保密保卫、外事接待、基建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指导全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负责计划生育三结合和合格村的创建工作;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局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于部录用、聘任、职称改革、人员调动、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等人事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制订全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计划,指导各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报道和实施各项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项目;指导、协调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全市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
(三)科学技术科
制定计划生育技术管理规划,参与实施省的科研课题,组织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独生子女病残儿的鉴定工作,指导节育技术和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检查督促《节育手术常规》的落实;规范计划生育网络服务建设;组织指导技术服务人员的再培训。
(四)政策法规科(挂城市人口管理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我市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检查督促贯彻实施情况;负责本级计生行政复议以及地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指导;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定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查验证活动,检查督促流动人口各项节育措施的落实;负责管理市直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计财科
制定全市人口计划、人口计划目标管理和人口统计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县(市、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省和市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的预、决算和对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监督;负责局属各单位、机关经费开支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