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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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肇庆和我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的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经办我市和省、肇庆市驻我市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在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组织下,承担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并做好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管理我市和省、肇庆市驻我市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以及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信息资料。
(四)在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组织下,负责管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拨的社会保险基金,拟定基金支出计划并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上报,按规定汇总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五)在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组织下,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六)负责我市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在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指导下,拟定我市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本局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九)在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统一管理下,组织和开展涉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联系电话:8352828)
负责本局统筹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承办局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调研,起草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件资料;负责会议、督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和接待联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党务、纪检、监察和工青妇、计生及精神文明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宣传、咨询及信访工作。
2、计划财务股(联系电话:8352877)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支付计划和和会计报表;负责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划拨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处理银行票据业务;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3、信息技术股(联系电话:8351920)
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负责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4、保险关系股(联系电话:8351642)
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参保单位(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账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补缴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
5、待遇核发股(联系电话:8351203)
负责社会养老、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负责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6、医疗保险股(联系电话:8351187)
负责我市和省、肇庆市在我市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标准;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审核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经办我市和省、肇庆市驻我市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
7、稽核股(联系电话:8351303)
负责我市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并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和支付情况实施稽核监督。
8、居民医疗保险中心(联系电话:8352818)
负责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参保人员参保资格审核,居民医保待遇审核支付,负责企业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的管理;负责居民医保业务档案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