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公路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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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公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国家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具体的五邑地区公路行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交通主管部门编制辖区的公路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经国家、省和市批准的国道、省道计划。
(三)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负责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参与省管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执行上级投资和生产计划任务;具体组织实施五邑地区公路建设、改造、养护、管理。
(四)负责五邑地区国道、省道和管养的县道及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查处违反路政法规行为;监督、指导五邑地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科技项目成果初审及推广应用等工作,促进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制定五邑地区公路系统职工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六)指导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东省江门市公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总工程师室
负责全局新建、改建公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预(决)算的审定;负责技术规范、安全措施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公路科学及信息化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开发工作。
二、办 公 室
负责文秘档案、督办、调研、提案办理、对外宣称、责任目标管理、工作接待、机关后勤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三、计划管理科
负责编制公路建设计划和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计划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监督和资金收支核算业务。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五、工程管理科
负责公路新建、改建、基建工程的报建、招投标、决算、技术管理、业务指导、施工监督,工程交工、竣工验收;负责重大技术事故的鉴定工作。
六、养护管理科
负责我局管辖的公路、桥梁、渡口的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公路养护工程、公路绿化、文明样板路建设及渡口、养护机械等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水毁预防和修复。
七、路政管理科
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负责公路行政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埋(驾)设管线、电缆,设置道口,设置标志、标牌、广告;审批超限运输;审批砍伐路树;审批公路管理范围内施工作业等。负责对下属的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
八、收费管理科
负责属下各路桥收费站的监控和管理,协助实施市区汽车路桥通行费(年票)政策。
九、科技教育科
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改造规划的技术标准及等级划定,组织科技活动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及推广。负责交通流量的调查、汇总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电脑信息的开发管理。
十、安全保卫科
负责安全生产、人民武装、交通战备、社会综合治理及公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督促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事故统计上报和资料、总结上报工作。
十一、人事管理科
协调、承办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十二、监察科
负责局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和纪律监督,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和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接处工作,协助治理公路三乱。
十三、工会
维护职工权利,保障职工福利。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退休职工和职工家属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