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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2012-08-14 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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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和实施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二)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三)按照价格管理目录,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及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外收取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的政策和法规。依法实施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

(五)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六)指导、监督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县(区)价格、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及各县(区)的价格、收费争议。承办价格行政复议工作。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惠州市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 办公室。

电话:2808810

房号:4-201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会议、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安全、接待、卫生、信息自动化、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和党群等工作。

(二) 综合法规科。

电话:2873812

房号:2-304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年度价格总水平预期控制目标;负责价格法制工作。审核市级价格(收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起草领导讲话和其他综合性材料;负责价格宣传舆论报道,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 商品价格科。

电话:2808811

房号:4-220

依法管理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商品(服务)价格项目和标准;主要负责电力、供水、污水处理费、燃气、盐、教材、石油、民爆器材、土地基准价、交通、邮政通信、医疗服务、药品等商品价格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跟踪评估相关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协助处理有关价格争议。

(四) 收费管理科。

电话:2873820 2818636

房号:4-221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会费、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费用的政策和法规;开展综合收费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审批列名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教育收费;核发收费许可证;跟踪评估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效果,协调处理上述收费的争议事项。

(五) 市场监管科。

电话:2809813 2818732

房号:4-203

负责对放开的市场价格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指导经营者价格自律;组织开展价格服务、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及社会价格监管网络建设;对列管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市市场价格异动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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