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机关事务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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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机关事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后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市直机关后勤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机关的事务、会议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的生活服务和物资供应。
(四)负责管理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包括临时机构)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开支,编审各项经费预算决算。
(五)负责市直机关大院办公楼、市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住房的规划、建设、改造、修缮、购买、分配和管理;负责机关范围内周转房的分配和管理。
(六)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国资部门界定要管理的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维修、报废申报和市领导工作用车以及机动车辆的调配、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市直机关办公楼、公共场所的水电、通信、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美化和环卫、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十)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