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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海事局职能介绍

2012-08-02 03:08:1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韶关市海事局职能介绍: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环境保护、船舶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维护国家权益。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的防台、防抗雷雨大风、、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防洪、枯水雾季、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船舶安全检查、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及管理、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及签发检验证书工作;以及船舶焊工考试的组织工作。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政务、信息、计划、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党群和行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审计、工会等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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