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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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城市管理的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目标、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维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三)负责筹集市政设施改造建设资金和市政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的管理,参与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
(四)负责区管道路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及下水道的清疏,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区管道路的审批和收取区管道路临时占用费、区管道路挖掘修复费。
(五)负责辖区绿化建设管理;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配套绿地规划设计的审核及竣工验收;负责征收、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配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绿化补偿建设资金;负责指导本辖区的义务植树活动。
(六)协调解决辖区内供水、区管道路路灯配套等相关问题。
(七)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对无照商贩、交通运输管理对违章人力三轮车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