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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2012-05-30 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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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国土资源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负责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查、审核;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检查镇级人民政府及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县政府调处土地和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工作,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四)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补充耕地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落实,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承担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县级基准地价,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实施对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管理;承担上报国务院或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发证和城乡地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的审核、审批登记发证及其转让、出租的审批、审核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总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八)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工作;承担国土资源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监督管理测绘行业,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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