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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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区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九)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和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内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行政、后勤、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指导本区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检查工作;监督执行系统财务制度,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经费的划拨。
税政股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涉外地方税收)和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地方各税、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地方各税、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地方各税种具体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征收管理股
按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和处理本区地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制定本区地方税务系统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规定及制度;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地方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和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税收法制、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税源监控;负责本区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基层税务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区地方税务系统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党务及指导工、青、妇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执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地方税务人员行政违纪和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基层税务分局:
荷城税务分局(副科级)
负责荷城街道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杨和税务分局(副科级)
负责杨和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明城税务分局(副科级)
负责明城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更合税务分局(副科级)
负责更合镇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税务登记以及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