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参事室(文史研究馆)职能介绍
2012-04-26 0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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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00]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11号)精神,设置省参事室。省参事室(与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湖南省参事室(文史研究馆)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参事对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参政咨询。
(二)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评议,提出修改意见。
(三)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支持、组织参事和馆员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四)组织参事、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
(五)组织馆员进行文史研究、书画创作活动。
(六)承办省人民政府参事的选聘、续聘和解聘工作,承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选聘工作。
(七)为参事、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服务工作并做好其遗孀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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