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山东省林业局所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林业局所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06-10 09:06:51
查字典公务员网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要求,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有关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钻研精神,能从事野外科研工作;

4、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rs.gov.cn)上公布招聘信息。采取统一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报名地点: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林科院办公楼4楼)

联系人:程鸿雁

咨询电话:0531-88557770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要求,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的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薄;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可以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省林业局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普通面谈法为主。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经省林业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