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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石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65人公告

2017-01-24 08:01:2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即只进行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按照属地原则报名,以户口薄登记居住地为准,只能报本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65名,各乡镇(街道)指标详见附件1。各乡镇(街道)应按1:2比例初选人员进入面试。

三、工作地点

在本乡镇(街道)主要从事县内重点企业招工工作、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2015年届、2016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以外其他人员均应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6日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带以下材料:

1、2015年届、2016年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男五十周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薄、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薄、《低保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建卡贫困人员证明、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报名时需持需持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报名时需持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关闭煤矿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还需与原关闭煤矿之前己上报县人力社保局人员明细核对,核对属原企业己上报人员方可报名)、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时,由乡镇(街道)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石柱县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核(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待定,以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面试方式及分值计算: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先后顺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三)录取方式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指标,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招聘为本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合格人员。例如:XXX乡镇公益性岗位指标为4人,取本乡镇面试成绩最高的前4位作为本乡镇招聘合格人员;XXX乡镇公益性岗位指标为3人,取本乡镇面试成绩最高的前3位作为本乡镇招聘合格人员。如最后一名入选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面试考官另行出题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为本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时间

社会保障协管员岗位属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及其福利待遇

社会保障协管员月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由就业服管理局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承担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其他事项

社会保障协管员的管理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一年一签订劳动协议书,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简章

点击下载

石柱县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劳务经纪人)指标.doc

石柱县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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