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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木材检查管理总站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0-08-18 10:08:47
查字典公务员网

金华市木材检查管理总站是监督管理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金华市林业局。主要职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国家其它有关木材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制止违法运输木材;受金华市林业局委托对金华市区域非公路范围内的木材(包括竹材、松香)及野生动物运输案件的查处;受市林业局的委托签发市本级的木材运输证;受市林业局委托负责市本级范围内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名。

一、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热爱本专业工作,身体健康。

2、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林学、动物科学、环境法学、林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2、报名地点:金华市木材检查管理总站(金华市永康街205号803室)。

3、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科研业绩、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二)网上报名

因地域原因,未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请于8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应提交的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cfjhzj@yahoo.com.cn,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同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林业专业知识)、面试。其中林业专业知识50%、面试50%计入总分。

林业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林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内容。

1、笔试:报名人数要求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人数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83188862(传真),手机:13867964913

E-mail:cfjhzj@yahoo.com.cn

地址:金华市永康街205号

邮编:321017

附件:金华市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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