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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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1978年5月底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
(六)2007年5月底前参加工作,有规划行业实际工作经历;
(七)城市规划与设计及景观规划设计、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专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0年6月1日起在烟台规划信息网接受报名并进行网上初审。
(一)网上报名:登陆http://www.ytgh.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和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留存作为资格确认依据。
(二)网上初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向监督电话反映。
(三)资格确认: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和《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及二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书、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面试
主要采取专业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能力,根据考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安排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电话:0535-6789730(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6891951杨女士
附: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