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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文化局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2008-11-06 11:11:29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适应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文化艺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六号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蚌埠市文化局部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文化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2、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劣行劣迹。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的人员。

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根据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4张,到市科学宫二楼市文化馆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考试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45元/科,面试80元/人。

2、笔试: 采用百分制,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取笔试前三名,采用百分制。文学或文字创作、文字和活动策划、戏剧文学内容为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测试;舞蹈编导、作曲、文物(保护、保管、发掘)、计算机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舞蹈编导、作曲、文学或文字创作、文字和活动策划、戏剧文学设获奖加分, 满分8分(获省级专业比赛一、二 等集体奖项分别加1、0.5分,一、二、三等个人奖项分别加3、2、1分;获国家级专业比赛一、二 、三等集体奖项分别加3、2、1分,个人奖项分别加5、4、3分;同一作品分别获国家、省奖项的以加分高的一项计算。因获奖次数较多,累计加分超过8分的不再加分)。

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加上获奖加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核:(1)笔试和面试后,进行成绩汇总(笔试占40%,面试占 60%),形成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2)对体检合格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选聘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职位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市文化局党委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如无疑义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后,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2、聘用后,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受聘期间,享受与聘用单位现有人员等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文化局解释。

联系电话:3122597、312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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