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区文化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副科级领导职位及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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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河西区文化大区建设,进一步充实文化战线人才队伍,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区人事局、文化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河西区文化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工作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事部第6号令,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择优原则,以创新的精神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勤政廉政、为建设文化大区提供组织、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户口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职位
1.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
2.工作人员12名
四、招聘条件
副科级领导职位: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热爱文化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勇于开拓创新,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工龄,从事管理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有一定的文化管理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对德才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工作人员:
1.热爱文化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勇于开拓创新;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本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具有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辅导、策划及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文化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3月6日3月21日(六、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河西区绍兴道4号、河西区政府4楼河西区文化局党委办公室。
报名电话:23278807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报考音乐、美术、舞蹈、文学创作专业的请携带曾经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文化局党委办公室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不能开考。文化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发放准考证,组织相关考试。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问题、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时间:2008年3月29日(具体地点和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副科级领导职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根据所选职位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3.聘用办法
①体检。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
②考察。区文化局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③公示。经文化局党委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河西政务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