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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选调(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07-09-07 09:09:42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厅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职位和数量

(一)综合,4个。

(二)公共服务,1个。

(三)制冷技术,1个。

二、选调(招聘)专业(工种)

(一)综合职位:中文、计算机专业。

(二)公共服务职位:中文、计算机、经营管理专业。

(三)制冷技术职位:制冷操作工种。

三、选调(招聘)范围

(一)综合职位:全省各级各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公共服务职位:长沙市内各级各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制冷技术职位:长沙市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四、选调(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治和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热爱民政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团结同志。

(三)应选(聘)综合职位、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四)应选(聘)综合职位、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在3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应选(聘)综合职位者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应选(聘)公共服务职位者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湖南省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应选(聘)制冷技术职位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制冷操作中级以上技术岗位证书。

(六)身体健康。

五、选调(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方法进行。

(一)考试:

1、9月25(星期二)上午8:3011:30,在省民政厅办公楼5楼大会议室进行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10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在省民政厅办公楼5楼视频会议室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体检。

(三)10月22日(星期一)10月26日(星期五),进行考察。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9月4日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湖南省民政厅人事处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电话:0731-4502086、450209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

2、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交验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欢迎有志于从事民政工作的符合选调(招聘)条件者前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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