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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3-24 09:03:2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是北京市总工会直属的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了更好的适应工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4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1名:主要负责办公室公文写作、档案管理等日常办公事项。要求:中文专业;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和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法律工作岗位3名:主要负责立法参与、法制宣传、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法律监督和援助等法律工作。要求:法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或社会管理专业;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和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应聘者请于2012年4月7日下午4点之前到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北京职工帮扶中心205室(地铁刘家窑站C口向东第一个路口即是)。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核。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总工会网上公布。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待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

五、聘用人员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上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招聘有关事项请与鲁老师、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67699239、010-65592632。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4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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