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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7名合同制工人公告

2012-03-23 03:03:44
查字典公务员网

经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7名(详见附表一: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供报考者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失业证,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年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受理岗位为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各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渝中区长江一路76号(铭兴车城3楼)联系电话:63676278

(三)报名要求:在报名期限内,应聘人员准确填写《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提供1张2寸免冠个人彩照,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和体检

考试包括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于2012年3月31日前在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于4月2日至4月6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通过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于4月16日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五、聘用

经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递补人选)。考生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六、编制待遇

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劳资关系由重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委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

参照2011年重庆市主城区部分职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大学本科生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2500元/月(其中试用期2000元/月),大学专科生或初级职称的1800元/月(其中试用期1200元/月),工资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发放;各项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办理;提供工作用餐。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岗位表.xls
岗位表.xls(10.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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