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卫生学校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考试通知
2008-11-03 0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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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
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主证》、《准考证副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件,于10月24日到济宁卫生学校领取专业考试通知书和《专业考试人员守则》。参照公务员面试交费标准,每人交纳考务费70元。专业考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二、试讲时间及内容
试讲时间:11月1日上午8点到12点。
试讲地点:济宁卫生学校四楼(济宁市市中区环城西路9号),候考室在四楼会议室。
三、试讲内容
试讲时间为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上午8点到12点。
试讲重点内容:《护理学基础》(全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编李晓松,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9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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