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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2013-10-10 11:10:2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免试条件

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根据新旧考试衔接办法规定,本季度考试分为五个类别:

一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电算化;

二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珠算;

三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该类考生为已取得电算化证(有效电算化成绩)或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山东省珠算鉴定证书的考生;

四类考生:电算化,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已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五类考生:珠算,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考试报名

按照财政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统一要求,我省(不含青岛市)2013年启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三个月。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三个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均为60分钟。

合格标准

每科考试满分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分别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成绩有效期及证书管理

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15日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sdcz.gov.cn),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请考生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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