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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2012-10-29 04: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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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提出制订全市科技法规的建议,拟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合理配置科技经费,协调财政、金融、税收等部门为全市科技发展特别是重点项目筹措资金;运用经济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管理科技三项经费和市级科学事业经费,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四)研究拟订加强基础性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科技发展计划,负责西部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新技术推广以及新产品试制和中间实验鉴定计划的制定和指导实施;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全市软科学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全市民营科技机构审核及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工作。

(六)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市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七)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八)负责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经济技术开发和科技情报工作。

(十)负责全市地震宏观测报、地震观测井设施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及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市科技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吉林省延边州和龙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反馈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安全保卫、机关后勤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干部考核、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精神文明、信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政财务和局机关及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科技三项经费、科技发展基金使用与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市科技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行业科技工作调研,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科技法规和规章。

(二)工业与产业化科

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工业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发展重点,研究拟订全市依靠科学技术推动工业发展的战略措施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拟订工业领域的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负责全市工业科技项目与成果的管理及申报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咨询、申请、宣传、执法及管理工作;负责为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成果鉴定、职称评定和融资贷款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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